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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义乌小商品城涉违建 两股东“失联”业主维权

  一百多位高埗华深义乌小商品城的业主日前来到该项目现场维权。业主称,该项目的开发商与经营商东莞市华深义乌小商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深义乌”)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了股东,并且两位股东既不露面,也打不通电话;最重要的是,该项目加建了约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但开发商却无法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销售许可证》,这就意味着该项目属于违建,之前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开发商理应退还已收取的款项。

  “两个股东既不露面,也打不通电话”

  业主傅先生(化名)表示,2013年9月30日,他与华深义乌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获得了高埗华深义乌小商品城一商铺30年的使用权。当天,又与华深义乌签订《商铺委托经营合同》,委托其进行经营。

  “后来华深义乌的股东变了。之前的股东有3个,蔡镇才、曾进春和廖有文,蔡镇才是大股东。现在的股东是两个,陈汉潮和蔡镇才,陈汉潮是大股东,”傅先生说道,“现在大股东换了,不知道对之前的合同是否会有影响。”业主刘小姐(化名)补充道:“现在这两个股东根本就不露面,打电话也打不通,完全失去了联系。目前,我们只能找到华深义乌一个姓尧的负责人,但是他什么问题都无权解决。”

  “高埗华深义乌小商品城原本是高埗镇高埗股份经济联合社名下的两栋工业厂房和一栋办公楼,后被租赁给了华深义乌,华深义乌将其加建、改造成了高埗华深义乌小商品城,总建筑面积也达到了60000多平方米。”傅先生说道。

  “加建了约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还对外销售(即出租30年使用权),让开发商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销售许可证》,开发商却拿不出来,这就是说高埗华深义乌小商品城属于违章建筑,就不能对外出租。我们之前与华深义乌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傅先生表示,业主们希望开发商退还已收取的款项。

  记者从业主、华深义乌工作人员等多方渠道得到了蔡镇才和陈汉潮的电话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打蔡镇才的电话,但始终无法接通。最后蔡镇才回复:不方便接电话。拨打陈汉潮的电话,也一直无法得到回应。

  律师说法

  “若是违建,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收取的款项”

  华深义乌是否有权变更股东而不告知业主?对此,广东百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崎表示,华深义乌只是变更股东,而不是变更项目开发主体,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不属于履行合同的披露事项,因此,华深义乌有权不告知业主股东发生了变更。

  “如果确认了高埗华深义乌小商品城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销售许可证》,高埗华深义乌小商品城就属于违建,违建的物业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用于出租,因此,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确认《商铺租赁合同》无效,然后,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收取的款项。”苏崎说道。